@珠海人,事关住房公积金、高温津贴、车辆购置税……一批利好政策来了!
珠海市
实施住房公积金
阶段性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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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和缴存职工共同渡过难关,5月31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比例缴存,到期后补缴缓缴金额或恢复比例缴存。在此期间,不影响企业所属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每个自然年内提取限额由原来的24000元提高至28000元。
上述措施实施期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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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拓展企业
使用转贷过桥资金范围
和扩大小升规企业贴息
支持范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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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做好拓展企业使用转贷过桥资金范围和扩大小升规企业贴息支持范围工作的通知》。
一、拓展企业使用转贷过桥资金范围
本次拓展企业使用转贷过桥资金范围涉及的资金来源、运营机构、运作方式以及使用流程等按照《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工信〔2019〕531号,以下简称“珠工信〔2019〕531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事项按照如下方式执行。
(一)打通转贷过桥资金池和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四位一体”融资平台承办机构)、珠海华金普惠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转贷过桥资金管理机构)建立资金池管理制度,打通“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和转贷过桥资金池,实现互通互用。
(二)增加转贷过桥业务合作银行。公开征集新增转贷过桥业务合作银行,确定后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和珠海政企通平台发布,供企业选择办理转贷过桥业务。
(三)降低转贷过桥业务费用。企业在合作银行新增转贷过桥的,使用不超过3天的按使用资金金额的1‰收取费用,三天(含)之内为一次,使用时间超过三天的,超出部分按照0.4‰/天的标准收取费用。
(四)受理业务单位。有转贷过桥业务需求的企业可向珠海华金普惠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或合作银行申请办理。
二、扩大小升规中小工业企业贴息支持范围
2019年至2021年“小升规”中小工业企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新增的贷款,纳入“四位一体”融资平台贷款贴息支持范围,给予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中小企业划型及补助申请流程按照珠工信〔2019〕531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供符合支持范围的企业名单给银行,及时开展融资对接服务。已于2022年1月至5月发放贷款的项目可在6月底前补办备案手续。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通过发布通知、短信提醒等方式,并联合金融机构开展政策宣讲、融资辅导等活动,帮助企业获得融资支持和享受利息补助,纾解企业资金困难。
三、其他事项
(一)企业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做到专款专用。银行应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给予企业贷款利率优惠,开通快速审批通道,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二)本通知有效期到2022年12月31日。珠工信〔2019〕531号文到期后,本通知有关项目可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银行贷款的企业在贴息申报期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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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自6月起连续5个月
发放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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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目前,广东高温津贴标准是300元/月,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发放时间为6月-10月。
应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况: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如露天作业的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的,如露天工作的辅警等。
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最高气温超39℃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高温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不得扣减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此外,《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明确,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单位不发高温津贴将受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用人单位违反《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企业工会或者所在地总工会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有关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全国
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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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5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公告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三、公告所称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
四、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五、乘用车排量、座位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电子信息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电子信息所载的排量、额定载客(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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